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团工学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6日   阅读:[ ]

各位同学:

土木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乌兰夫奖学金评定工作已开始,现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规定,将乌兰夫奖学金详情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

评审对象:

1)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籍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2)评选学年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20%,且所有必修课没有不及格科目。

3)评选学年得国家奖学金、国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和宝钢奖学金不可参评。

4已获得过乌兰夫奖学金,第二次申请乌兰夫奖学金的学生,须提供第一次参评时未使用过的获奖材料。

注:1.以上条件为硬性指标,必须全部符合方可参评。

2.根据《乌兰夫基金会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乌基字﹝2023﹞2号)要求,在评审过程中总评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习能力排序;学习能力测评分仍相同时,优先考虑中共党员。

3.申请表除签字外均需为打印体

二.奖励金额

乌兰夫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10000 /人,一次性发放,学院名额为3人。

三.材料收取以及相关附件

1.《内蒙古科技大学乌兰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

2.申请人成绩单1份、2024-2025学年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1份。

3.2024—2025学年乌兰夫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电子及纸质各1份,申请审批表和初审名单表相关信息必须一致,请认真审核学生身份证号码位数及其他各项基本信息。

4.2024-2025学年度乌兰夫奖学金评审项目得分明细表》(附件4)电子及纸质各1份。

5.评审方法详见附件《内蒙古科技大学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

材料收取时间:9月28日晚19:30-21:30

材料收取地点:逸夫楼A411

请同学们按时准确提交材料,规定交材料时间之后不再接收任何材料❗️逾期不候,谢谢配合


上一条: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的通知
下一条:土木工程学院2025-2026年度贫困生认定工作结果

关闭

快速导航

常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