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本学期违纪学生处分解除工作已开始,请各班班长务必通知本班受处分且考察期已满的同学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其中:
受警告及严重警告处分的同学需上交
1、《内蒙古科技大学解除处分申请审批表》(附件1)两份、
2、《警告、严重警告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份、并上交电子版、
3、考察期间2000字思想汇报两份(手写,右下角标明落款和日期,每隔三个月一篇)、
4、受处分前后的成绩排名各一份(打印好并标明学期,需将本人成绩一栏特殊标注)、
5、处分期间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同学需上交
1、《内蒙古科技大学解除处分申请审批表》(附件1)四份、
2、《记过及以上处分信息汇总表》(附件3)一份、并上交电子版、
3、考察期间2000字思想汇报四份(手写,右下角标明落款和日期,每隔三个月一篇)、
4、受处分前后的成绩排名各一份(打印好并标明学期,需将本人成绩一栏特殊标注)、
5、受处分前后《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表》(附件5、附件6)各一份、
6、处分期间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所需提交材料如有作假,严肃处理。所有申请材料以纸质形式上交至下方公示的对应的负责人处,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专业+年级+班级(如:造价20-2)+姓名+处分类型+文件名称,解除处分审批表请严格按照示例格式(红色字体)填写,处分期以红头文件为主,请不要随意填写其它时间。申请材料中如有需要本人及班主任签字部分必须手写。
注:毕业年级同学只要在违纪名单内,均提交申请。所有材料于11月20日(星期日)晚8点前发送至对应年级的负责人,核对无误后即可,具体办法请查看《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解除暂行办法》(附件4)。
如有问题请联系班管班建部干事赵怡容
QQ:3041226792
电话:15661518854(微信同步)
19级:闫浩:QQ:1835887570
电话:15648527929(微信同步)
张占武:QQ:3154222693
电话:15147036435(微信同步)
20级:祝海琦:QQ:3057381283
电话:14747159596(微信同步)
21级:王宏博:QQ:2031039766
电话:15004407063(微信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