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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毕业生“春晖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7日   阅读:[ ]

各班级: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春晖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开展2023年优秀毕业生“春晖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原则

重点考察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和综合能力,包括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就业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及评审程序

参照《内蒙古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春晖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

三、名额分配

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每专业推选一名

四、奖励标准

优秀毕业生“春晖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五、评选要求:

本专科生除规定学制内的最后一学期外,其余学期必修课程学分绩专业的30%,且无挂科记录;本科生要求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具体评审要求请参考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春晖奖学金”评选办法

六、提交内容

1.《内蒙古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春晖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2.《内蒙古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春晖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教务处成绩单一份

4.本人各种奖项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放置档案袋中提交)

    材料提交时间为5月10日19:30-20:30逸夫楼A411。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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