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冶金教育学会《关于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冶教会[2023]11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3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宝钢优秀学生奖:学校向中国冶金教育学会推荐一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参加学会组织的评审,在各有关院校推荐的人选中,排名第一的即为学会向宝钢教育基金学会推荐的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
二、评选范围我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均可参评。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评选办法及名额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一名候选人。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
五、评审材料及填表要求
1、按照《附件2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学生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填写《审表》要力求做到内容准确、全面、重点突出、文字简练。不得用第一人称。
2、《评审表》中的表格不得随意改动,不得增减页数。要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
3、具体评选办法参考《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
4、请按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附件3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与《附件4 宝钢奖学金评审项目得分明细表》。需提交纸质及电子文档,《评审表》上请贴好本人二寸彩色免冠近照。并于2023年8月28日晚19:30-21:30交到逸夫楼A411,评选人请自带文件夹,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