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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5日   阅读:[ ]

各位同学

2023 年 9 月 11 日教育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 号),明确提出“2023 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 12000 元提高至不超过 16000 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 16000 元提高至不超过 20000 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一)办理流程:如需申请提额,请于即日起至 2023 年10 月 22 日(含)为止,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借款金额提额申请和相关操作。提额申请提交后,不得修改、不可撤销,且不可再次申请提额。如未在 2023 年 10 月 22 日(含)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提额申请,则视同您了解上述政策及提额相关事项,并放弃本次提额申请。

(二)温馨提示:

1、国家开发银行不会以国家助学贷款提额申请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2、如需提高贷款额度的,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定要结合家庭经济情况及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实际需要,认真商量。

(三) 国家开发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如需提额请与其他金融机构联系。


  请将此政策及相关事项通知到2023 年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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