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团工学 >> 团学动态 >> 正文

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阅读:[ ]


各班级同学:

土木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务必按时提交评定材料,未能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定资格!具体评定工作内容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

全院全日制本专科生,上一学年两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且无不及格科目,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上一学年两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20%,且无不及格科目,可以申请自治区奖学金。有补考记录的不可参评(学习成绩排名超出专业前10%2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

二、注意事项:

1、同年乌兰夫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不得同时评定

2、申请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中任何一项的同时视为自动放弃另项的评定;

3、申请表按格式要求自行打印空表(申请表手写),申请表表格不得更改行高和列宽综合考评排名选择“否”如是排名不填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的申请表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要求学生本人填写,申请理由字数要求200字以上,班主任或辅导员推荐理由100字以上.正反两面打印在一页A4纸上

4、奖励及成绩仅限使用上一学年(2022年9月-2023年9月),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三级不限学年。

5、社会实践测评加分项目需要上交相关证明材料。

6、专利加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以内蒙古科技大学为专利所属人方可加分,其他均不加分。

7、论文加分: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作者单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同时论文符合加分条例具体要求。

8、院级奖状不加分,请勿提供院级奖状材料影响工作进度。

9、申请人将申请材料装入自备档案袋并标明申请奖学金名称(国奖、区奖)、姓名、年级专业班级、学号、联系电话,并将奖状证书等材料书写至档案袋封面。

10一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本科期间国家励志、自治区励志、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三、材料收取(以个人为单位)

1、收取材料:

(1)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2-2023学年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两份.

(2)申请人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纸质版一份获奖材料需为上一学年期间2022年9月-2023年9月取得的。

(3)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4)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评审项目得分明细表》(附件5)电子及纸质版各一份。

2、时间:108日(周19:30-21:30,逾期不候!

3、地点:逸夫楼A411;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素质测评和优秀学生奖学金、“思政课”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