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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优秀社团”、“社团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1日   阅读:[ ]

社团:

关于2022-2023“优秀社团”社团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了,相关要求及说明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秀社团:所属土木工程学院管辖社团。

2.社团先进个人:凡所属土木工程学院管辖社团,加入我院社团且对社团有极大贡献,积极上进的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以及研究生。

二、评选内容

本年度表彰内容有:“优秀社团”社团先进个人

三、评选步骤

(一)自主申请。符合“优秀社团”、“社团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个人或集体,按照评选条件向土木工程学院团总支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院评议。土木工程学院团总支对申报的先进个人按评选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通过学生可知晓的途径公示3个工作日。

四、具体评选要求

请下载附件,具体评选要求见相关附件

五、材料上交时间及要求

提交时间:1223日晚1930-2100于逸夫楼A411收取纸质版材料,

纸质版:提交申请表及表中社团所获荣誉主要集体事迹1000字、提供荣誉证书及奖状复印件等相应的支撑材料并用透明塑料夹整理。

电子版:

1.社团先进个人申请表所获荣誉附件个人事迹1000附件、荣誉证书及奖状扫描件等相应的证明材料放到以社团+姓名+联系方式”命名的文件内并发送至邮箱3500325461@qq.com

2.优秀社团:申请表、社团所获荣誉附件、主要集体事迹1000附件、荣誉证书及奖状扫描件等相应的证明材料放到以“社团+负责人+联系方式”命名的文件内并发送至邮箱257954464@qq.com

电子版请在12231900之前发送,逾期不候。

如有疑问请联系团总支干事

社团先进个人:

王壮壮:3500325461(QQ)

优秀社团

王雯樱:257954464(QQ)

土木工程学院团总支

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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