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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6日   阅读:[ ]


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冶金教育学会《关于2024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冶教会[2024]15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4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宝钢优秀学生奖:学校向中国冶金教育学会推荐一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参加学会组织的评审。

二、评选范围我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均可参评。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评选办法及名额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一名候选人。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

五、评审材料及填表要求

1、按照《附件1 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学生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填写《审表》要力求做到内容准确、全面、重点突出、文字简练。不得用第一人称。

2、《评审表》中的表格不得随意改动,不得增减页数。要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

3、具体评选办法参考《附件2 内蒙古科技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

4、请按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附件3 2023-2024学年度宝钢奖学金评审项目得分明细表》与《附件4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需提交纸质及电子文档,《评审表》上请贴好本人二寸彩色免冠近照。并于2024年8月28日晚19:30-21:30交到逸夫楼A411,评选人请自带文件夹,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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