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及《内蒙古科技大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24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及翌年毕业生);
2、2024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
3、2024年招收为士官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4、2024年复学的退役学生(重点通知);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过全国统一高考,2024年考入我校的新生(重点核实,今年错过后续无法资助)。
6、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资助。
7、不属于资助对象: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二、相关材料
(1)毕业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二份;
2、毕业证复印件二份;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二份;
(2)在校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二份;
(3)招收为士官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
(4)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二份;
2、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各二份;
3、学校复学学籍异动表(复学申请表)复印件二份。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费减免材料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原件一份;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二份;
3、高校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各二份。
(6)符合应急〔2019〕37号文件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学生到学校学工部资助中心填表。
四、资助金额及国家助学金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
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预科生预科阶段不在资助范围),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
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
生每年3300元。
五、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报送材料地址:行政办公楼B227室,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5954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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