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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学期违纪学生解除处分工作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2日   阅读:[ ]

通知:


2024年秋学期违纪学生解除处分工作已开展,请各班班长及时通知到各班级,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同学按要求上交材料,其中:


受警告及严重警告处分的同学需上交:


1、《内蒙古科技大学解除处分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


2、《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解除备案表》(附件2)电子版。


3、考察期间2000字思想汇报两份(手写,右下角标明落款和日期,每隔三个月一篇)。


4、受处分前后的成绩排名各一份(打印好并标明学期,需将本人成绩一栏特殊标注)。


5、处分期间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同学需上交


1、《内蒙古科技大学解除处分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


2、《记过及以上处分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3、考察期间2000字思想汇报四份(手写,右下角标明落款和日期,每隔三个月一篇)。


4、受处分前后的成绩排名各一份(打印好并标明学期,需将本人成绩一栏特殊标注)。


5、处分期间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意事项:


1. 以上所需提交材料如有作假,严肃处理。所有申请材料以纸质形式上交至下方公示的对应的负责人处,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专业+年级+班级(如:工管22-1)+姓名+处分类型+文件名称。


2. 毕业年级同学只要在违纪名单内,均提交申请。


3. 所有纸质版材料于11月16、17日(星期六、日)晚7:00-8:30递交至逸夫楼A411,电子版(附件2和附件3)交给各年级负责人,核对无误后即可。


4. 解除处分申请表请务必按照示例填写,处分期以红头文件为主,请不要随意填写其它时间。


5. 解除处分申请表中务必要求学生本人以及班主任本人签字,不接受打印签字。



如有问题请联系班管委班建部部长张海洋



QQ:3414468651



电话:15849976020(微信同步)



21级:张翀昊:QQ:2372945721



电话:13474813161(微信同步)



任博文:QQ:2069265580


电话:13150961418(微信同步)




22级:尚安琪:QQ:507346429


电话:15694721385(微信同步)



尹宏瑞:QQ:1329467287


电话:16604991746(微信同步)



23级:谢宁娜:QQ:876951935


电话:13283349558(微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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