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6-09-18 16:44   点击数:

各班级同学:

土木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务必按时提交评定材料,未能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定资格!具体评定工作内容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

全院全日制本专科生,上一学年两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且无不及格科目,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上一学年两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20%,且无不及格科目,可以申请自治区奖学金。有补考记录的不可参评(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专业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专业前20%,但达到前4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自治区奖学金。)

二、注意事项:

1、同年乌兰夫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不兼得。

2、申请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中任何一项的同时视为自动放弃另四项的评定。

3、奖励及成绩仅限使用上一学年(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三级不限学年。

4、社会实践测评加分项目需要上交相关证明材料。

5、专利加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以内蒙古科技大学为专利所属人方可加分,其他均不加分。

6、论文加分: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作者单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同时论文符合加分条例具体要求。

7、院级奖状不加分,请勿提供院级奖状材料影响工作进度。

8、申请人将申请材料装入自备档案袋并标明申请奖学金名称(国奖、区奖)、姓名、年级专业班级、学号、联系电话,并将奖状证书等材料书写至档案袋封面

9、本次评选名额分别为:国家奖学金4人,自治区奖学金5人

三、材料收取(以个人为单位

1、收取材料:

(一)《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5-2026学年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两份无需签字盖章)。此表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要求学生本人填写,申请理由字数要求200字以上,班主任或辅导员推荐理由100字以上,正反两面打印在一页A4纸上。

(二)申请人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纸质版一份,获奖材料需为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

(三)《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申请审批表和初审名单表相关信息必须一致,认真审核学生身份证号码位数及其他各项基本信息。

(四)《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评审项目得分明细表》(附件5)电子及纸质版各一份。

2、时间:9月21日(周 一)18:30-20:30,逾期不候!

3、地点:逸夫楼A411;请同学们按时准确提交材料,规定交材料时间之后不再接收任何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