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10-10 19:19   点击数:


各班级同学:

土木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截止日期前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参评,同学们务必认真阅读文件,充分准备个人材料,截止日期后不接任何理由的补交材料!具体评定工作内容如下。

一、评审依据


(一)各学院严格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切实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奖励给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本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评选学年内学习成绩在前30%,必修课的首次成绩无不及格记录(缓考除外)。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参考25-26学年的学习成绩,不参考综测排名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二、奖励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年,自治区励志奖学金4000元/人•年,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审核流程

1.学生本人通过手机企业微信中的融合门户登录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线上填写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班主任通过手机企业微信中的融合门户登录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将结果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院负责人进行审核。


四、材料收取(以个人为单位)

1、收取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纸质版申请表(附件2、3)

2、各位同学务必于10月11日下午15:00-17:00提交申请表并在10月11日晚上24:00之前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待公示结束后由班主任及院系统一审批。逾期不候!

3、地点:逸夫楼A411

再次提醒:请同学们按时准确提交材料,规定交材料时间之后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只在系统申请不交纸质材料或者只交纸质材料未在系统申请将不通过本次审核!


五、其他说明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学院范围公示为3个工作日。

(二)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