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规范大类招生模式下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全面提升学校教学水平,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办法随内蒙古科技大学2021年招生简章发布,新生入学教育期间由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学生详细解读。
一、分流原则
(一)以学生自愿申请为专业(方向)分流的主要依据,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进行专业分流,按照前两学期专业排名且无挂科的顺序优先安排专业方向。
(二)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如某个专业(方向)人数少于40人,则该专业(方向)本年度停止招生。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分流对象与专业计划
专业分流对象为2021级土木类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土木类计划分流总人数320人,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计划分流总人数160人,各专业(方向)计划分流人数如下:
招生大类 |
对应本科专业(方向) |
计划分流人数 |
土木类 |
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工程方向 |
160 |
土木工程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方向 |
40 |
土木工程专业-岩土与地下工程方向 |
40 |
交通工程专业 |
80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工程管理专业 |
80 |
工程造价专业 |
80 |
三、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明 郭海
副组长:郝润霞、薛刚、张爱琳、许有俊
成 员:郁超、戴雨馨、杨明明、王艳、贺凌飞
四、专业分流操作细则
(一)土木工程学院专业分流于第二学期末开始报名并完成分流。
(二)教学办公室负责组织学生进行分流报名,此次报名将在线下进行,学生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汇总表》详见附件,两个志愿不得相同。
(三)教学办公室导出专业排名,学生填写汇总表,学生签字确认后由各班班长收齐交教学办公室,按分流原则进行分流。
(四)如第一志愿不满足40人,则以第二志愿录取;如第二志愿仍不满足40人,则由学院统一调配到相关专业。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或者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到相关专业。
(五)学院确定分流结果后,在公示栏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分流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进程 |
第二学期第17教学周 |
专业分流报名 |
按照分流原则进行分流,确定分流结果并公示 |
第二学期第18教学周 |
确定分班结果,上报教务处 |
办理学籍异动 |
六、其他说明
(一)参加专业分流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院分流方案,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逾期申报或者不申报者,视为放弃选择权,由学院统一调配。第二学期已办理休学的学生,不参与休学当年专业分流。高年级学生在分流前因休学等原因降到2021级的,随2021级学生进行专业分流。
(二)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
(三)学生专业分流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1年5月7日
内蒙古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