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团学通知 >> 正文

关于第二十一期团课推优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8日   阅读:[ ]


各团支部:
(一)土木工程学院第二十一期团课推优将定于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0日开展推优。推优时间和地点由各班团支部自行安排,各个团支部第二十一期团课推优明细表将定于2019年10月20日晚七点至九点在逸夫楼A411收取班级的推优表格(电子档+纸质档)(纸质档手写),希望各个团支部及时上交,过期不候。
(二)团课推优要求如下:
1.每个团支部必须在导师(或党员)和团总支人员(委员、部长或干事)的指导与监督下展开选举工作。
2.每个团支部必须召开全体学生大会进行投票选举确定推荐名单,每位团员无特殊情况的必须参加投票选举,参加投票人数必须在全班团员人数的2/3以上,才能确定选举有效。
3.团员填写选票时应按不超过班级缴费团员人数的12%~15%(最终比例将根据校团委要求确定)(最高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5%,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填写优秀团员名单,超过规定人数的选票无效,按弃权处理。(例如:该班有40名团员,每名团员最多只能投6名团员的票、也可以少投或者弃权,但不得重票)。
有以下情况者取消团课推优资格:
1.连续6个月未交纳团费的团员
2.有违纪处分或被学院、学校通报个人
3.上学期团课作弊通报者、团党课同时培训者,有拉票、贿票现象者取消推优资格
有以下情况取消团支部推优资格
1.未按时上交团课推优表格的团支部
2.班委书记在团支部大会缺勤三次以上团支部
3.导师(或导师助理)和团总支干事未监督本班团课推优
4.团课推优表格没有团总支干事签字
5.全班超过半数团员未交纳团费的,取消该班上团课资格,给予班委书记及相关成员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团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6.团课推优有作假情况出现的团支部
有以下情况将适当奖励、减少本团支部
1.过去一学年消极对待学院工作的团支部将根据记录适当减少本支部名额
2.过去一学年积极参与学院各项工作的团支部将根据记录适当增加本支部名额。
(三)团总支负责人员的推优负责范围及联系方式见附件(可以按照以下的安排找团总支干事)。



 土木工程学院团总支

                                                            2019年10月18


上一条:关于举办内蒙古科技大学第七届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2019年秋学期拟发展推优名单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