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团学通知 >> 正文

内蒙古科技大学本学期违纪学生处分解除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9日   阅读:[ ]

内蒙古科技大学本学期违纪学生处分解除工作通知

通知:

本学期违纪学生处分解除工作已开始,请各班班长务必通知本班受处分且考察期已满的同学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其中:

受警告及严重警告处分的同学需上交

1、《内蒙古科技大学解除处分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份、

2、《警告、严重警告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份、

3、考察期间2000字思想汇报两份(手写,右下角标明落款和日期,每隔三个月一篇)、

4、受处分前后的成绩排名各一份(标明学期以截图形式上交即可,需将本人成绩一栏特殊标注)、

5、处分期间获奖证明材料电子版。

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同学需上交

1、《内蒙古科技大学解除处分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份、

2、《记过及以上处分信息汇总表》(附件3)一份、

3、考察期间2000字思想汇报四份(手写,右下角标明落款和日期,每隔三个月一篇)、

4、受处分前后的成绩排名各一份(标明学期以截图形式上交即可,需将本人成绩一栏特殊标注)、

5、处分期间获奖证明材料电子版。

以上所需提交材料如有作假,严肃处理。所有申请材料以电子形式上交至下方公示的对应的负责人处,电子版文件夹命名方式为年级+班级(如:19-1)+姓名+学号,如申请材料有照片文件需放入Word文档内并按照上述要求材料命名名称,解除处分申请表请务必按照示例(红色字体)填写,处分期以红头文件为主,请不要随意填写其它时间。申请材料中如有需要本人及班主任签字部分必须手写后拍照将照片插入到相应的位置,如为电子版则视为无效。


注:毕业年级同学只要在违纪名单内,均提交申请。所有材料于5月15日(星期日)晚8点前发送至对应年级的负责人,核对无误后即可,具体办法请查看《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解除暂行办法》(附件4)。

如有问题请联系班管班建部干事杨佳利

QQ:1617452807

电话:18847696382


18级:王宏博:QQ:2031039766

电话:15004407063

祝海琦:qq:3057381283

电话:14747159596

张占武:qq:3154222693

电话:15147036435


19级:刘伟东:QQ:3116273519

电话:18648202659

闫浩:qq:1835887570

电话:15648527929

卢云飞:qq:3354879335

电话:15912239628


20级 :余春富:qq:2728615552

电话:13529121664

王隆勃:qq:2523326317

电话:17604892157


上一条:转发校团委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内蒙古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解除处分意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