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2]2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评选依据
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及各学院的评选细则进行评选。
2、名额分配
详见《2022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各学院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时应以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如没有足够优秀的学生,请勿推荐,以免在自治区评审委员会评审时被否定,将影响学校下一年度的整体指标和评审工作。各学院在评选时出现名额剩余,请提前联系研究生院统筹分配。
3、学业奖学金评选说明
因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2020级、2021级各项奖学金仍按照原办法评选,2022级学业奖学金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文件要求评选。
4、公示要求
各项奖学金公示文档需在学院网页及学院办公楼醒目位置处张贴(要照片留存,以备国家抽查),并公布申诉电话:学院电话和研究生院电话5951883,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需提交的材料
请各单位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需盖学院公章)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打包以学院名称命名,通过OA发给研究生院方明山。
(1)奖学金评选细则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学生代表等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制定、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2)《***学院关于2022年研究生国家、自治区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报告》,以学院正式文件上报,包含本院奖学金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内容。
(3)《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2022年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硕士)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一份);《2022年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博士、硕士)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一份);《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汇总表》(附件5,一份)。
6、评选时间安排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各学院规定时间前提交申请到所在学院。
(2)各学院将经过评审、公示无疑议的评选结果及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研究生院综合办(办公楼B312)。
各学院掌握好评选各时间节点(接收学生申请的截止时间、评审结束时间、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各项奖学金评选办法见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下。各学院将自行制定的评选细则在各自学院网站或者告示栏进行公布。
参评的学生及各学院老师请耐心仔细、逐字逐句阅读上述通知。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9日
各班同学请按照下面文件所示的成绩计算方式计算个人成绩,并将个人获奖、论文、职务等填写在下表当中(本次评选不包含2020级专硕同学)
特别注意:1、请大家认真计算并核对成绩,个人获奖、论文等只参与一次评选,之前参与过评选的,本次不可重复填写,后期学院会进行审核,如若有误,将会影响本次奖学金的评定
2、成绩单,获奖的原件及复印件,论文的录用通知、缴费证明等,统一交给班长,班长在10月3日下午4点前收齐交给张文慧同学;
3、研一同学的评奖标准为初试及复试的综合成绩;
4、研究生课程在研一期间应全部修完,若未修完,请提交课程冲突说明,或其他情况说明,一并交与班长。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