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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科技创新优秀个人评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2日   阅读:[ ]
 

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校园科技氛围,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励大学生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提高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特制定本评比表彰办法。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对象

土木工程学院全体在校学生,共评选10人。

二、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作风正派,品德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科技创新意识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在社会活动测评排名中占参评人数的前二分之一。

3.热爱科技创新工作,在学生中发挥科技创新宣传与领作用。

三、申请及评选程序

1.科技创新优秀个人每学年评选一次。

2.需要提交材料:申请表,奖状复印件以及电子版,科技创新个人事迹,以上所有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一份。纸质版需用透明夹子夹好,电子版放在以年级、专业班级、姓名为文件名的文件夹中(19土木-1 张三)。

四、评分事项

1根据参加赛事的不同,将赛事分为两大类,重点赛事和培育赛事(具体分类详见附件)   2加分标准见附件

五、注意

1.受过院级及以上处分不允许参评。

2.所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记入学生诚信档案。

3.获奖项目如已申请专利或发表论文两者不重复加分。

4.在评选学年内无挂科记录。

5.材料报送日期:12月22,晚7:00—10:00

6.材料报送地点:逸夫楼B106。




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候,特此通知。



土木工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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