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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内蒙古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6日   阅读:[ ]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和促进学校创新型人才培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内蒙古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

  1.项目申报对象为非毕业班的全日制本科在读生,主要面向本校本科二年级学生,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善于独立思考,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新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初步创新创业能力。已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且未结题的学生不得申报。

  2.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每个团队项目须指定负责人1名,负责人不可交又参与项目,项目按负责人所在学院划分归属。学校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

  3.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鼓励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老师指导项目研究;每位老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不超过5项;跨学科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

  4.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为2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申报人毕业离校前完成。各项目研究时间过半学校将对本次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到期将组织结项验收工作。

  5.项目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每学院原则上向学校推荐不超过5项,跨学院合作项目只占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一个申报名额。各学院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学生团队准备项目,培育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参加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力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6.项目一经申报,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类型、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等内容。7.鼓励在泛终端芯片及操作系统应用开发、重大应用关键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和无人驾驶、新材料及制造技术、新能源与储能技术、生物技术与生物育种、绿色环保与固废资源化、第五代通信技术和新一代IP网络通信技术、城乡治理与乡村振兴、社会事业与文化传承等领域申报项目,具体指南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

  请于6月10日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以压缩包形式(负责人姓名+班级+联系方式)发送至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官方QQ邮箱:35461089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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