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波,男,生于1968年8月,内蒙古鄂尔多斯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兴泰建设集团企业管理总督察职务。
一、学习、工作简历
1992.7/内蒙古工学院/建筑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1992.7-1997.3,伊克昭盟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
1997.3-2000.3,伊克昭盟大华建筑工程公司技术部部长
2000.3-2003.3,鄂尔多斯市兴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总工兼技术部部长
2003.3-2005.3,内蒙古兴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分公司经理
2005.3-2008.3,内蒙古兴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呼市分公司副经理
2008.3-2011.3,内蒙古兴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
2011.3-2020.3,内蒙古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副总经理
2020.3-至今 兴泰建设集团企业管理总督察
二、研究方向、科研成果
累计获国家级工法10项,自治区级工法101项。在该同志的带领下,工程技术研究人员研发新材料、新技术,累计申请国家专利84项,已获授权43项。由其亲自主持的项目已获授权10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此外,还是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国家标准《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之一。
三、承担的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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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表性论著
(1)2011年8月主持编写的《浅谈“创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感想》在《城市建设理论研究》发表;
(2)2012年4月在《Green Building and Sustainable Cicil Engineering》发表《Report of Experimented on Compressive Steength of Concrete Using Granulated Blast Furnace Slag as Fine Aggregate》;
(3)2013年4月合著《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
(4)2013年7月主持编写的《论概念设计在高层建筑结构中的应用》在《城市建设理论研究》发表;
(5)2013年8月编写《浅析建筑业安全管理现状及质量安全体系的建立》在《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发表;
(6)2014年1月主持编写的《某体育场开合屋盖施工质量预控技术》在《施工技术》发表。
五、获得荣誉
自治区建筑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全国建筑业优秀总工程师,创建鲁班奖工程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