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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度春学期团前教育培训班结业名单公示 各位同学: 现进行土木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度春学期团前教育培训班结业名单公示,具体结业名单请下载附件查看。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至4月27日。如有异议,请联系0472-5288139。土木工程学院团总支2024年4月24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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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确认毕业信息工作通知 20级各班级: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自治区助学中心相关要求,现开展我校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确认毕业信息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如下:一、个人信息变更及毕业确认 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个人信息变更”、“毕业确认申请”两项工作。 1.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如实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注:学生在今后变...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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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奖励活动通知 为做好2023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奖励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2023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奖励评定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奖励活动的通知》执行。2.参加评选的同学需提交残疾证明3.材料收取:请各班需要提交材料的同学认真阅读《附件一: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通知》并将《附件二:2023年度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登记表》填写并置于档案袋中,注明班级学号姓名。...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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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内蒙古科技大学第十三届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通知 一、竞赛目的为了激发大学生对建筑结构领域的热爱,提升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团队协同能力,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研、以赛促建、以赛促改、以赛促用、以赛促效”,提升实践教育教学和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也为更高一级竞赛选拔人才,校团委决定举办内蒙古科技大学第十三届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比赛由土木工程学院承办。现将比赛事宜通知如下:二、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共青团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承办...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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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内蒙古第四届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内蒙古第四届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暨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预选赛将于5月下旬举行,为选拔参加省赛的团体和个人,经团委研究,决定举办内蒙古第四届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团委承办单位:机械工程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二、竞赛类别机械类、建筑类、道桥类三、竞赛...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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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毕业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各班级: 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素质测评办法》等相关文件,现将2020级毕业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QQ:2629507054(樊柏良),更改截止时间为04月17日早8:00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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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内蒙古科技大学五四表彰推荐结果的公示 拟推荐徐心愿等29人为优秀共青团员,武思漫等46人为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青年媒体中心等2个集体为先进青年集体,造价21-2班团支部等两个团支部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土木工程学院团总支为五四红旗团总支。详情请下载附件查看。公示起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4月14日。若有疑问请联系团总支干事,联系方式如下(联系方式为QQ):张 力:2146230882樊 嵘:749422082计 汀:2300826311索 宇:1990673790肖 文:3468306601办公号码:0...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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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春学期团前教育培训班名单公示 各位同学:现对土木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春学期团前教育培训班名单进行公示,详情请下载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日至4月12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472-5288139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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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学生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评选公示 各位同学:根据前期个人申报和团总支材料初审,现拟推荐以下同学参评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年大学生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评选和表彰,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一。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4月11日。如有异议请联系: 索宇:1990673790(QQ号) 张力:2146230882(QQ号) 樊嵘: 749422082 (QQ号) 办公号码:0472-528813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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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学期违纪学生解除处分工作 通知:2024年春学期违纪学生解除处分工作已开展,凡符合《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已满的在校生。请各班班长及时通知到各班级。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同学按要求上交材料,其中:受警告及严重警告处分的同学需上交:1、《内蒙古科技大学解除处分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2、《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解除备案表》(附件2)电... 2024-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