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2023年春学期违纪学生解除处分工作已开展,请各班班长及时通知到各班级,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同学按要求上交材料,其中:
受警告及严重警告处分的同学需上交:
1、《内蒙古科技大学解除处分申请审批表》(附件1)两份。
2、《警告、严重警告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份、并上交电子版。
3、考察期间2000字思想汇报两份(手写,右下角标明落款和日期,每隔三个月一篇)。
4、受处分前后的成绩排名各一份(打印好并标明学期,需将本人成绩一栏特殊标注)。
5、处分期间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同学需上交
1、《内蒙古科技大学解除处分申请审批表》(附件1)四份。
2、《记过及以上处分信息汇总表》(附件3)一份、并上交电子版。
3、考察期间2000字思想汇报四份(手写,右下角标明落款和日期,每隔三个月一篇)。
4、受处分前后的成绩排名各一份(打印好并标明学期,需将本人成绩一栏特殊标注)。
5、受处分前后《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表》(附件5、附件6)各一份。
6、处分期间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意事项:
1. 以上所需提交材料如有作假,严肃处理。所有申请材料以纸质形式上交至下方公示的对应的负责人处,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专业+年级+班级(如:造价20-2)+姓名+处分类型+文件名称。
2. 毕业年级同学只要在违纪名单内,均提交申请。
3. 所有纸质版材料于4月15、16日(星期六、日)晚7:00-8:30递交至逸夫楼A411,电子版(附件2和附件3)交给各年级负责人,核对无误后即可,具体办法请查看《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解除暂行办法》(附件4)。
4. 解除处分申请表请务必按照示例填写,处分期以红头文件为主,请不要随意填写其它时间。
5. 解除处分申请表中务必要求学生本人以及班主任本人签字,学生需提交的全部材料为:
记过及以上——解除处分审批表一式三份+思想汇报四份(落款和时间写在右下方,时间请计算清楚,三个月一篇)+学习成绩排名表(将自己的学习成绩栏做好标注)+处分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
如有问题请联系班管班建部干事赵怡容
QQ:3041226792
电话:15661518854(微信同步)
19级:闫浩:QQ:1835887570
电话:15648527929(微信同步)
张占武:QQ:3154222693
电话:15147036435(微信同步)
20级:祝海琦:QQ:3057381283
电话:14747159596(微信同步)
21级:王宏博:QQ:2031039766
电话:15004407063(微信同步)
22级:黄佳伟:QQ:1009504312
电话:18247437273(微信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