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一)土木工程学院第二十八期团课推优即将展开,推优时间由各团支部自行安排,请各团支部将第二十八期团课相关材料于2023年4月26日18: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团总支组织部邮箱:TTZZZZB2021@126.com。(包括《附件1:团课推优报名表》,《附件2:团课推优汇总表》,《附件3:团总支干事工作表》,推优过程照片,推优票数照片,以及参与学生不及格成绩的截图,纸质版材料将于4月26日晚19:00点至21:00在逸夫楼B503对面收取《附件1》《附件2》《附件3》、推优过程照片和推优票数照片,以及参与学生不及格成绩的截图),希望各个团支部及时上交,逾期不候。
(二)团课推优要求如下:
1.每个团支部必须在班主任(或政治委员)、团总支人员的指导下展开推优工作。
2.每个团支部必须召开全体学生大会进行投票选举确定推荐名单,每位团员无特殊情况的必须参加投票选举,参加投票人数必须在全班团员人数的2/3以上,才能确定选举有效。
3.按时完成每一期青年大学习,三次未完成青年大学习取消“推优”资格。
4.推优对象:专业分流后2022级土木工程学院学生、2021级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团课推优人数没有限制,团员有意向参加即可提交材料,后续会进行评选。
5.2020级和2019级原则上不再组织推优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开展推优工作的团支部,请联系团总支负责干事。
如有特殊情况需开展推优工作的团支部,请联系团总支负责干事。
●有以下情况者取消团课推优资格:
1.连续6个月未交纳团费的团员;
2.有违纪处分或被学院、学校通报的个人;
3.上学期团课作弊通报者,有拉票、贿票现象者取消推优资格。
●有以下情况取消团支部推优资格:
1.未按时上交团课推优表格的团支部;
2.团支部书记在团支部大会缺勤三次以上团支部;
3.班主任(或政治委员)和团总支干事未监督本班团课推优;
4.团课推优表格没有团总支干事签字;
5.全班超过半数团员未交纳团费的,取消该团支部上团课资格,给予团支部书记及相关成员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团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6.团课推优有作假情况出现的团支部。
(三)团总支负责人员的推优负责范围及联系方式见附件(如有疑问请联系团总支干事QQ)。
邰红兰:3116155138
赵 阳:2778741041
汤一洋:3489633226
武思漫:2286750472
徐心愿:2374166944
包英梅:3200079774
土木工程学院团总支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