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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课程设计管理细则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0日   阅读:[ ]

一、宗旨

为提高学院本科生课程设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工作目的

1)知识方面:巩固和深化学生已学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能力方面:初步培养学生资料查阅、工具书运用的能力,使学生初步了解我国的建设方针、政策和规定,正确使用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使学生初步掌握工程设计的程序和方法,并使学生方案论证、工程计算、理论分析、图表绘制、技术文件编写的能力得到基本的训练。

3)素质方面: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和技术经济观点,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勇于创新的意识和精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1、工作流程

课程设计的工作流程包括计划、设计、评阅三个阶段。

2、计划阶段的要求

1)教学初步安排

各系根据生师比要求和指导教师数量等对课程设计工作做出初步安排。

2)遴选指导教师和拟定设计题目

各学科组根据学生数和生师比初步安排指导教师,拟定设计题目,报各系审核。初级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得单独指导设计。

3)提交设计任务书

指导教师根据拟定的设计题目和学生人数撰写《内蒙古科技大学课程设计任务书》及《内蒙古科技大学课程设计指导书》。《内蒙古科技大学课程设计任务书》应经学科负责人审定后方可使用。

4)教学具体安排

各系对课程设计的学生分组、指导教师配备、设计室分配、设计时间等进行具体安排。

3、设计阶段的要求

(1)查阅资料

学生根据设计任务书的内容到院资料室借阅相关资料。资料室应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课程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提前准备好学生所需的参考资料。

(2)开始设计过程

学生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课程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设计活动,撰写设计说明书,绘制图纸。按计划在指定地点独立完成设计任务。

3)教师指导和检查

指导教师每个工作日在设计教室指导学生的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指导教师应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并填写考勤记录。

4)中间过程监控

院领导、院教学办公室、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院教学督导小组按照各自安排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师的教学情况。

院教学办公室应在课程设计过程中组织检查教学情况,及时收集教学信息。院领导、教学办公室、教学督导小组的检查活动均应有书面纪录,由教学督导小组负责保管。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教学办公室,由教学办公室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和各系负责人、教师的岗位职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或将相关问题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如果所发生的问题已构成教学事故,教学办公室应根据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起草教学事故处理报告,交由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5)提交设计成果

课程设计结束时,学生应按《内蒙古科技大学课程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提交设计说明书和图纸。

4、评阅阶段的要求

1) 指导教师应认真批阅学生的设计说明书、图纸,并对学生进行质疑。课程设计成绩以五级制给出。批阅后应在设计说明书和图纸上用红笔签署全名、日期和评语。

2)批阅后,指导教师应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课程设计(课程论文)总结表”和“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在认真核对学生的平时成绩、考查成绩、总评成绩后,上网登录,向学生公布。同时将填好的“内蒙古科技大学课程设计(课程论文)总结表”和“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交教学办公室。

5、课程设计归档资料的验收

指导教师在完成上述工作之后,应按照“土木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资料归档验收标准”的要求,整理和上交下列教学资料:

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课程论文)总结表;学生成绩登记表;学生的计算书和设计图纸。

教学档案室按照“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教学资料归档验收标准”和“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教学资料归档交接制度”的要求对教学资料进行验收和保管。

土木工程学院

200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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