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9各班长:
2020-2021学年度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集体的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相关要求及说明通知如下:
1、评选办法依据《内蒙古科技大学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例》(见附件1)进行。另外,参评优秀学生干部者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担任学生干部满2学年以上。
2、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且获得国家、自治区、盟市级表彰的学生,且综合测评成绩占到班级前三分之一,可破格推荐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受名额限制。
3、 “三优”名额见分配表(见附件2),不得突破。
4、各班认真组织申报自治区“优秀班集体”,要求参评班级组建两年(含两年)以上,原则上从上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中择优推荐1个,学工部最终组织评议,全校择优报送5个。
5、材料提交内容及要求:
(1)《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一份(附件3-5);
(2)《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电子版(附件6);
(3)《全区高校“优秀班集体”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7),纸质版一式两份;
(4)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6月3日(周四)12:40—13:30将所有相关材料以班为单位提交至逸夫楼A411,过期视为本班所有成员放弃此次评选。(以上纸质版材料统一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6、学校将于6月8日前组织候选人以个人实名认证方式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https://zwfw.nmg.gov.cn/)进行网上申报,提交后等待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将生成“电子证照”,学生登录上述网址或手机登录“蒙速办APP”可实时查询验证或下载打印。
各班长切实负责,认真落实,逾期不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