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土木工程学院关于2021年度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2日   阅读:[ ]

土木工程学院关于2021年度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各专业、相关学生:

根据学校专业调整工作要求,结合土木工程学院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现将2021年度本科生专业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入原则:

① 转入专业须为理工类专业;

② 定向类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③ 曾转过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④ 三年级及以上和专业跨度较大的专业,学生须降级转入;

⑤ 所修必修课程全部及格;

⑥ 各专业可接收人数一般不低于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20%,具体由学院根据专业教学条件确定;

⑦ 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可不受转入专业人数比例限制。

    二、提交材料:

学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科学业成绩单和专业排名(需加盖学院公章)。

2、其他获奖证书、奖状等原件。

成绩单、专业排名及各类证书奖状于616日前送至土木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逸夫楼B508),逾期未送达视为放弃。

三、调整专业考核标准和流程:

1、对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各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考核以平均学分绩点高低进行评定,若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以学生提供的其他获奖证书、奖状作为参考,择优录取。

2、录取过程:(1)根据考核总成绩进行预录取;(2)根据调整专业原则,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四、其它事项: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本学期原专业的课程期末考试,无故旷考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原专业已修课程的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其它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无关的课程,可转为公共选修课学分,需补修的课程,随新专业低年级学生开设相应课程时补修(从下学期开始)。

3、转专业需采取慎重态度。学生(特别是二年级以上学生)往往会因转专业前后修读课程差异较大而面临更大的学习生活压力。请学生慎重选择转专业。

4、跨度较大专业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

5、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土木工程学院

                                                                           202162

 

 

 

 

 

 


附件 各专业可接收人数

学院

专业名称

一年级人数

可接收人数

二年级人数

可接收人数

三年级人数

可接收人数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150

30

261

52

275

55

交通工程

73

14

76

15

84

16

工程管理

81

16

80

16

87

17

工程造价

80

16

95

19

96

19

智能建造

40

8

 

 

 

 

工程力学

 

 

42

8

37

7

 

上一条:2020—2021学年度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集体”评选结果最终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集体的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