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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类人才培养简介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2日   阅读:[ ]

土木类人才培养简介

 

学科门类:土木类

涵盖以下5个专业,分别为:

土木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1001);

交通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18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1002);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1003);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专业代码081004)。

 

一、学科大类介绍:

为适应社会需求,进一步推进全日制普通本科“宽口径、厚基础、重通融”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本着充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思想,土木工程学院实施土木大类招生,涵盖5个专业,其中土木工程专业开设建筑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和岩土与地下工程三个专业方向。旨在培养掌握各类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在房屋建筑、道路、桥梁、隧道及地下建筑等领域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运营维护工作的高级工程专业人才。

 

二、主要课程及实践环节

主要课程。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学英语、军事理论、程序设计基础(Python语言)、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劳动教育、国家安全教育、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大学物理D(1)、工程制图与CAD基础E等。

主要实践环节。军训、物理实验D(1)。

 

三、大类分流办法

本着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规范大类招生模式下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全面提升学校教学水平,结合土木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土木类分流办法如下:

 

1、分流原则

(1)以学生自愿申请为专业(方向)分流的主要依据,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进行专业分流,按照前两学期专业排名且无挂科的顺序优先安排专业方向。

(2)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如某个专业(方向)人数少于40人,则该专业(方向)本年度停止招生。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分流对象与专业计划

专业分流对象为土木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土木类计划分流为5个专业,其中土木工程学院隶属专业为土木工程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又分为3个专业方向,分别是建筑工程方向、道路与桥梁工程方向和岩土与地下工程方向。能源与环境学院隶属专业为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和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信息工程学院隶属专业为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各专业(方向)计划分流人数占比如下:

 

招生大类

对应本科专业(方向)

计划分流人数占比

   土木类

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工程方向

36%

土木工程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方向

土木工程专业-岩土与地下工程方向

交通工程专业

14%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

21%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21%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

8%

 

3、专业分流操作细则

(1)土木工程学院专业分流于第二学期末开始报名并完成分流。

(2)学工办公室负责组织学生进行分流报名,此次报名将在线下进行,学生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两个志愿不得相同。

(3)学生签字确认后,由对应年级辅导员收齐并核对学生人数,确认填报志愿无误后交教学办公室,按分流原则进行分流。

(4)如第一志愿不满足40人,则以第二志愿录取;如第二志愿仍不满足40人,则由学院统一调配到相关专业。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或者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到相关专业。

(5)学院确定分流结果后,在公示栏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分流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工作进程

第二学期第17教学周

专业分流报名

按照分流原则进行分流,确定分流结果并公示

第二学期第18教学周

确定分班结果,上报教务处

办理学籍异动

 

5、其他说明

(1)参加专业分流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院分流方案,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逾期申报或者不申报者,视为放弃选择权,由学院统一调配。第二学期已办理休学的学生,不参与休学当年专业分流。高年级学生在分流前因休学等原因降到2021级的,随2021级学生进行专业分流。

(2)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

(3)学生专业分流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4)其他未尽事宜由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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