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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6日   阅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坚持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第三条 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教师日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工作全过程。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人才项目遴选和奖惩等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 成立学院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书记担任,秘书由教学秘书担任,成员包括:学院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各系系主任。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制定、宣传教育、检查评估等工作,指导、协调、督保涉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第二章 师德教育与宣传

强化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将树立高尚师德摆在教师培养首位,贯穿高校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育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第六条 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作用。进一步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教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好教师政治关、师德关,充分发挥教师党员在教书育人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第七条 加强教师教学规范教育。加强教师对教学管理制度的学习,提高教师认真履行教学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第八条 加强教师学术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的教育学习,引导教师在科研活动中坚持实事求是、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第九条 做好新教师入职教育。在新教师岗前培训中开设理想信念、师德师风、校史校情等专题教育,推进新教师助教制度,通过教学名师的传帮带,发挥优秀教师的师德榜样影响力。

第十条 做好教师发展培训。完善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先导、以提高师德修养为核心、以提高综合素养为目标的教师发展培训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能力,营造崇德向善的育人环境。

第十一条 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强化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造就一支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

第十二条 开展教师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广大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实践教育和自我教育效果。

第十三条 推行教师荣退制度,组织荣退教师座谈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校园文化。

第十四条 表彰师德先进典型。通过“最美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师风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评选表彰工作,对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弘扬先进模范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修身育人的浓厚氛围。

第十五条 加强师德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学院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线上、线下相结合宣传学院师德典型,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学院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第三章 师德考核与监督

第十六条 建立新进教师师德考评机制。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协助学院党委对新进教师进行师德审查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或引进。

第十七条 建立师德考核评估机制。强化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人才项目遴选、干部选拔、评优评奖、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师德审核把关。

第十八条 师德考核结合年度考核进行,教师党员的师德考核要征求所在基层党支部意见。考核标准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本依据。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第十九条 师德考核结果通知教师本人,考核结果拟定为不合格的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拟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可于接到考核通知 30 日内向学院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 制定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建立失范行为惩处机制。按照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执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在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人才项目评审及干部选拔等方面,设立师德评估环节,师德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和录选,师德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第二十二条 强化师德监督。建立师德师风建设年度评议、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

第四章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全体教职工。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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